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约4km海门角。
2.2项目规模:2×68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联合调试。调试结束6个月内通过性能试验,完成验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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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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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燃料管理系统项目标段 |
包括入厂管理、计量、采样、制样、化验、煤场管理、煤场安全监测、配煤掺烧、集中监控、业务 管理、信息管理、数据分析等内容,建立涵盖从入厂到入炉的燃料使用全过程管理的系统。整个智能燃料管理系统的软、硬件系统的建设,包括设计、供货、安装、组态 、调试、验收等,直至达到项目建设的目标。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智能燃料管理系统项目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应具有在国内不少于3项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电厂燃料智能化工程投运业绩。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7-23 18:00到2024-07-3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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