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4年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杭州中浙招标 受业主委托,就业主2024年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业主2024年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ZTC24146
三、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浦江-华东(省际)、浦江-华东(省内长三角)、华东浦江加班专趟、浦江中心-白马1500、义乌-浦江(空袋),共5条邮路的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进行采购(由外包供应商提供车辆)。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1-2家供应商(如中标2家供应商,其中一家为项目主选供应商,另一家为备选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237.56万元/年(含税)。
注:主选供应商分配业务量,备选供应商不分配业务量;若主选供应商因故提前终止合同,则启用备选供应商。
标包号 | 项目名称 | 邮路名称 | 行驶里程(公里) | 班期 | 预计年趟数 | *最高限价(含税,元/公里) | 服务期 | 预估金额 (含税,万元) | 价格分权重 |
1 | 浦江县 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采购 | 浦江-华东(省际) | 33 | 不固定(单程) | 4380 | ≤10.60 | 一年 | 237.56 | 100% |
浦江-华东(省内长三角) | 33 | 不固定(单程) | 730 | ||||||
华东浦江加班专趟 | 33 | 不固定(单程) | 1095 | ||||||
义乌-浦江(空袋) | 33 | 不固定(单程) | 365 | ||||||
浦江中心-白马1500 | 20 | 不固定(单程) | 365 |
注:1、具体采购公里数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据实结算,招标人不做承诺;里程核算根据核定里程核算,如遇场地变更、线路调整等特殊情况,线路里程核定由双方协商确认后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调整。
2、基准车型为9.6米厢式车。其他车型根据系数进行折算。
厢长(米) | 4.2 | 6.2 | 7.6 | 9.6 | 13.5 | 15 | 17.5 |
要求容积(m3) | 15 | 30 | 45 | 55 | 85 | 105 | 135 |
比例系数 | 0.65 | 0.75 | 0.85 | 1 | 1.35 | 1.48 | 1.7 |
供应商提供的运输车辆车厢容积须满足上表要求容积。若相应车型不满足容积要求的进行降档结算。
(二)*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费、燃油费、年审费、过桥过路费、固定资产成本、驾驶员工资、加班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劳保用品、工作服、税金、防暑降温、设备设施、修理费及其保险、因断路施工造成车辆绕行产生的费用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三)运价调整机制:
1、招标公告发布时当月油价作为基准油价。当季季中月1日的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与基准0#柴油价格的涨跌幅度大于10%时,按以下计算公式重新计算基准运价:
调整后的运价=调节前的运价+运费差价;
运费差价=邮路公里数/100*标准车百公里油耗标准(4.2米10升、7.6米20升、9.6米厢式车24升、12.5米挂车26升)*(季中月1日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调节前运价对应的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
运价上调的需中标人书面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书面通知中标人后,按调节后的价格作为基准运价计算运费。运价下调的直接由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无异议后按调节后的价格作为基准运价计算运费。
2、旺季运价调节机制
旺季是指每年的11月1日至11月3日、11月11日至11月14日、农历十二月十五至农历十二月二十七,共计20天。
双十一旺季和春节旺季根据市场实际供需情况,为保证旺季用车调配,旺季期间的加班邮路价格在合同结算价基础上上浮20%。
旺季期间的价格=原价*120%。
(四)外包计价方式: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邮路运行后,招标人按合同约定的每公里单价结算价格进行费用结算。结算价格=每公里单价*线路运行里程。投标人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用户理赔及考核扣款,招标人有权从当月外包保证金、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1、线路变化结算调整
对于因场地搬迁、公路维修需绕道、运行计划调整等因素造成邮路实际行驶里程发生变化的,具体招标人通知为准,调整变化后的邮路按照实际里程进行结算(里程按照“高德地图”各交接站点间邮方指定线路距离进行测算确定,如线路异常可与邮方月底调整线路)。
2、串行、环形邮路
因组开串行、环形等新增里程邮路,则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单价乘以调整后的新里程计算。
(五)*驾驶员要求:必须持有符合准驾车型及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招标人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邮政机动车准驾证。(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驾驶员中标后一个月内取得相关证件)
(六)质量标准:详见作业规范标准要求,考核规范等件。在本项目实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随时补充或更新相关考核条款和标准,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中标人,中标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考核标准保质保量交付工作成果。
(七)服务范围:邮路运营所需的驾驶员、车辆均由中标人提供,车辆涉及到油费、修理费、年审费、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由中标人承担,驾驶员由中标人招聘管理及承担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用工风险,外包人员根据招标人运行质量的要求进行作业。中标人应当按照浦江县 主管部门要求自行购置并穿着邮政企业员工同款式工装;中标人需在工号牌上注明中标人单位名称、LOGO或其他区别于邮政员工的标识,邮政同款式工装由中标人按浦江县 主管部门要求发放、回收。
(八)服务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前6个月,如投标人达到邮政方各项服务标准(满意程度等),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一年。
(九)服务
(十)需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至少具备9.6米以上箱式货车10辆及以上。
(五)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的快递运输类业绩。
(六)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八)被列入浙江省邮政 或中国邮政集团 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九)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十)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七、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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