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蔚州能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后勤物业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河北蔚州能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后勤物业服务项目
2.3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经济开发区景元路1号
2.4建设规模:28人
2.5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2.6招标范围:完成公寓楼(面积约8099.15㎡)、办公楼(面积约为
5101.85㎡)、文体活动中心(面积约为1000㎡)除个人工位和房间以外的公共区域及其所含设施【包括办公楼前广场区域、绿化带、体育馆、足球场、篮球场、健步道、健身器材等】范围内的后勤区域的日常管理保洁、消杀服务;后勤区域内(含宿舍内)电气、管路、土建等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公寓楼接待、会议服务;垃圾清运、办公楼和公寓楼段的(生活)排污管道疏通和清理等,以及招标人交办的与合同规定服务内容有关的临时性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物业服务人员25人及以上规模的物业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合同服务期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3人员薪酬应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且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8月06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