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 富平热电有限公司
2.3 建设规模:2*350MW
2.4 建设工期:总工期 18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设备名称:火车余煤清扫机器人
2.6 数 量: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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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功能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火车余煤清扫机器人 |
门式大车 |
见设备技术要求 |
套 |
1 |
|
2 |
移动小车 |
见设备技术要求 |
套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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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升降装置 |
见设备技术要求 |
套 |
1 |
|
|
4 |
负压系统 |
见设备技术要求 |
套 |
1 |
|
|
5 |
液压系统 |
见设备技术要求 |
套 |
1 |
|
|
6 |
控制系统 |
见设备技术要求 |
套 |
1 |
|
|
7 |
操作台 |
见设备技术要求 |
套 |
1 |
|
|
8 |
清扫装置 |
见设备技术要求 |
套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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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监控系统 |
见设备技术要求 |
套 |
1 |
|
|
11 |
余料转运系统 |
RGV 智能转运车 |
见设备技术要求 |
套 |
1 |
|
12 |
控制系统 |
见设备技术要求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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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系统安装设计与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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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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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土建施工 |
土建、绿化、防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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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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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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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技术规格:清扫机器人及附属设备的外露电气设备及元件均应有防雨、防尘、防潮、防护等级在 IP65 以上,适用温度-25℃~50℃。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品备件, 并 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具体指标如下:
A、能自动适用我国常见敞车型号如 C60、C70 系列及内部无横杆的80 车厢。
B、清扫机器人与余煤转运系统实现一键式车厢清扫及余料转运作业,同时将翻车机与清扫机器人建 立安全互锁机制,不构成交叉作业。
C、设备具备自动防护警示功能,有完善的安全防护系统,包括安全急停、行人防撞及超出设定值的 保护;
D 车厢清理过程中无需打开车厢门、能清扫车厢底部、车厢四壁及车框顶部的余煤: E、所有车厢都能清扫到位,不遗留清扫不到的车厢;
F、清理后车内余料总重量不超过 5kg/车; G、单节车厢清扫时长在控制在 5min 以内; H、设备高度不超过 7m;
I、整机总功率不超过 120KW;
J、负压系统总风量不小于 15000m3/h; K、申请专利 1 项,软件著作权 1 项。
2.8 招标范围:大唐富平热电有限公司火车余煤清扫机器人项目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安装施工 (含土建)、设计、调试等。
2.9 交货地点:渭南市富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平电厂
2.10 交 货 期:总工期 18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 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 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火车车厢清扫或类似于本项目(翻车机/螺旋卸车机/抓料机)设备供货或改造项目的合同业绩 1 份。投标 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 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 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所投设备制 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2)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 3.2.1 和 3.2.2 的要求,代理商须满足 3.2.3 的要求。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 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 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 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 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0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08 月 01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