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龙王沟煤矿龙王沟煤矿快速掘进系统智能装备采购及安装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王沟煤矿快速掘进系统智能装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
2.3建设规模:1500万吨
2.4设备名称:快速掘进系统智能装备
2.5数量:1套
2.6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
2.7招标范围:智能掘进控制系统1套、环境监测传感器3套、人员接近感应报警装置1套、高精度组合导航装置1套、井下集控中心1套、地面集控中心
1套、围岩成形检测装置1套。
2.8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
2.9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完成交货,交货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掘锚机(掘锚一体机)或掘进机智能
化改造相关业绩。(业绩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已完成证明必须提供业绩合同用户验收证明)。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特别说明
3.3.1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2.1.2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3.3.2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日期)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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