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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服务合格供应商库(进口、出口 物流服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日期:2024-07-25     浏览:0    
核心提示:国际物流服务合格供应商库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北京市海
         国际物流服务合格供应商库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 32 号。 项目整体进度:不适用。

2.2 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框架协议签订后一年(计划时间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 招标范围见下表: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信息 服务费

 

 

 

 

1

 

 

 

 

 

国际物流服 务合格供应 商库(进口 物流服务)

1)进口物流服务:将货物从国外通过各种运输方式 (海运、空运、陆运及多式联运等)运送到国内,并包含 进口清关及配送服务。

2)货物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行业常用进口设 备(进口四大管道、进口阀门等)、大宗物资、机电产品 等。

 

 

 

 

500 元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信息 服务费

 

 

 

 

2

 

 

 

 

 

国际物流服 务合格供应 商库(出口 物流服务)

1)出口物流服务:将货物从国内通过各种运输方式 (海运、空运、陆运及多式联运等)运送到国外,并包含 港口服务、仓储与中转服务、清关服务以及最终配送到指 定地点的全程物流服务。

2)货物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行业主辅设 备、产品及配套物资,能源电力行业物资。

 

 

 

 

500 元

注:以上两标段推荐数量不超过 20 名的投标人进入上海电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际物流 服务商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在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商业法规运营的物流或货运代 理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 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

(7)投标人没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列为失信企业或信用信息异常企业;

(8)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1

 

 

 

 

 

 

 

 

 

 

 

 

 

国际物流 服务合格 供应商库 (进口物 流服务)

1)投标人具有能提供国际物流端到端物流运输服务能 力。包括不限于:国际干线段运输服务(海、陆、

空),海外工厂接货能力,国内外口岸代理清关能力,

国内外仓储送货能力、道路运输、仓储报关等。需提供 以下资质文件:

·国际货运代理备案表 ·无船承运人资质

·道路运输许可证(如为合作车队,请提供合作车队道 路运输许可证及合同)

·报关许可证(如为合作报关行,请提供合作报关行报 关许可证及合同)

2)2021 年 7 月 1 日至截标之日具有 10 个(含)以上 国际运输(进口)、进口清关项目业绩,其中需包含至 少 3 个电力行业或相关产业的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材 料 (可提供物流服务合同、委托书、报关单、运单、

提单等证明性材料)。

 

 

 

 

 

 

 

 

2

 

 

 

 

 

 

 

 

 

 

 

 

国际物流 服务合格 供应商库 (出口物 流服务)

1)投标人具有能提供国际物流端到端物流运输服务能 力。包括不限于:国际干线段运输服务(海、陆、

空),海外工厂接货能力,国内外口岸代理清关能力,

国内外仓储送货能力、道路运输、仓储报关等。需提供 以下资质文件:

·国际货运代理备案表 ·无船承运人资质

·道路运输许可证(如为合作车队,请提供合作车队道 路运输许可证及合同)

·报关许可证(如为合作报关行,请提供合作报关行报 关许可证及合同)

2)2021 年 7 月 1 日至截标之日具有 10 个(含)以上 国际运输(出口)项目业绩,其中需包含至少 3 个电力 行业或相关产业的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可提 供物流服务合同、委托书、报关单、运单、提单等证明 性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7 月 24 日至 2023 年 8 月 1 日 17 :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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