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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高速交警智能设施重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项目编号370100MA9454FM0202116F023123项目名称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项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370100MA9454FM0202116F023123项目名称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直建设性质改扩建
招标备案号SS202407051-AWJBA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S202407051招标类别工程总承包
项目立项单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立项文号鲁发改项审〔2022〕467号
项目法人单位山东高速沈海高速公路 招标人山东高速沈海高速公路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投标形式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420天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是沈海高速G15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主线全长61.657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42米。本项目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局部分离加宽”的改扩建方案,计划工期36个月。全线设大桥11座,中桥14座,小桥15座,涵洞47道;互通立交9处,其中枢纽互通4处、一般互通5处;分离立交21处,通道89道(含分离线位5道),天桥12座。 本项目全线设服务区1处,为日照服务区;匝道收费站5处,分别为河山收费站、日照北收费站、涛雒收费站、虎山收费站、岚山收费站(原址利用);养护工区1处,原位修缮利用。本项目沿线交警设施归属于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受改扩建主体工程影响,交警部门在道路沿线建设的相关设施需予以拆除。经与地市交警部门协商,现对改扩建工程所涉及交警设施进行重建。 招标范围: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的高速交警智能设施恢复重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对需重建交警智能设施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运输、集成施工、安装调试、联调联试、验收移交等为完成智能交警智能设施重建的全部工作。
2.2 标段划分1. 标段名称:高速交警智能设施重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号:SHJJSS-1,起始桩号:K698+014, 结束桩号:K759+671.375,标段长度:61.657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标段名称(标段号)简要技术指标对投标企业要求
高速交警智能设施重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SHJJSS-1)包括高速公路沿线交警监控、抓拍等设施以及供电、传输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运输、集成施工、安装调试、联调联试、验收移交等工作。资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累计完成合同额不小于2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 2.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负责人或分项设计负责人任职经历。 3.项目经理(1人):持有注册于本单位有效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4.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5.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允许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4〕2号)等文件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
3.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6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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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shando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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