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公司白马公司#1、#2机组生产辅助系统运行(三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四川公司白马公司#1、#2机组(#1机300MW、#2机600MW )生产辅助系统运行,其中包含输煤系统运行;燃油系统运行;化学系统运行;除灰系统运行;泵船运行;脱硫脱硝运行;消防日常管理等工作。工作内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电力安全作业规程》、招标人设备运行规程、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等进行工作。以下仅规定了本项目工作内容,具体各专业特别的要求在附表中单独进行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招标人特点和自身经验,对承担的总体工程量和风险作好评估。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1、#2燃料、化学、除灰系统设备运行,#1、#2脱硫脱硝运行,灰场运行,泵船运行,氢站运行,燃油系统运行,消防日常运行管理,配合实验室入炉(煤、灰、水、气、油、大宗物资等)采样、制样、化验、入厂(石灰石、生石灰、尿素、白泥、电石渣等)采样、制样、化验等。
2.1.3服务期限:四川公司白马公司#1、#2机组生产辅助系统运行计划工期为:自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总工期3年),其中#2机组燃料、化学、除灰系统设备运行和#1、#2脱硫脱硝运行从10月1日开始履约,其余项目均从9月1日开始履约。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调试能力电源工程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机或辅助设备运行管理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大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运行服务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