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地点概述
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 2×100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分别于 2017 年 9 月、11 月投 入商业运行,主机设备分别为:锅炉由哈尔滨锅炉有限责任公司供货,汽轮机由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供 货,发电机由上海汽轮发电机有限公司供货。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港滨海港区。
项目地点: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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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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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协鑫滨海发 电有限公司全 厂网源协调和 涉网技术支持 服务 |
主要网源协调和涉网监督服务项目(包括 不限于): 金属监督、化学监督、绝缘监督、电测监 督、热控监督、环境保护监督、汽轮机及 旋转设备监督、锅炉监督、励磁监督、电 能质量监督、计量监督、信息监督服务、 节能监督、综合监督服务等。具体详见第 五章委托人要求。 |
计划服务期:730 日历 天 计划开始日期:2024 年 9 月 1 日 计划结束日期:2026 年 8 月 31 日 |
5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 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 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 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 期内。(1)投标人应为国家或省能源局等机构委托承担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和技术监督服务工作 批复文件的单位。 (2)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内(2019 年 7 月 1 日至截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 至少 1 个单机容量为 1000MW 及以上的燃煤机组类似技术监督(应涵盖本次招标所有技术 监督专业)服务业绩,投标人应具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 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