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研究背景
(一)项目位置
光储场址位于格尔木市东侧,距格尔木市区约30公里,场址北侧为格尔木东出口光伏产业园和109国道,距109国道500米左右,需建设约500米进场道路至项目现场,交通便利,海拔高度2730米,面积约2.2平方公里,地范围涉及格尔木市,地类涉及沙地。
风电场址位于大格勒北侧、察尔汗盐湖东南侧,距金属镁大道约20km、距格尔木市区约60公里,有内部道路可通至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面积约为160平方公里。用地范围涉及格尔木察尔汗、大格勒乡和都兰宗加镇,地类涉及沙地,部分草地。
(二)项目建设内容
1.光储部分:光算力中心配套电源。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导则开展光伏容量交流侧80兆瓦,直流侧120兆瓦(暂定规模),储能容量70兆瓦/280兆瓦时(暂定规模)、35千伏/10千伏集电线路、35千伏/10千伏开关站等。
2.风电部分:风电容量不低于700MW,配套建设1座33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约65km)。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中国柴达木绿色微电网算力中心项目配套电源项目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及地形图测量咨询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中国柴达木绿色微电网算力中心项目配套电源项目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及地形图测量咨询服务地形图测量(1:2000)及控制测量(D级点),并满足设计要求。
2.完成中国柴达木绿色微电网算力中心项目配套电源项目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及地形图测量咨询服务现场勘测、报告编制及报审工作,并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审查通过的勘测定界验收报告。
3.协助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
4.协助办理用地手续组卷及上报,取得政府用地批复文件。
5.负责编制临时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并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审查通过的临时用地批复文件。
6.提供相关图纸及文件,如勘测定界图、三区三线图、国土空间一张图、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红线图、宗地图、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用地预审矢量数据、用地报建矢量数据、TXT坐标数据等成果资料。
1.2.2服务期
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期 |
备注 |
1 |
地形图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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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储部分地形图测量 |
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项目业主通知后7天。 |
|
(2) |
风电部分地形图测量 |
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项目业主通知后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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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勘测定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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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储部分勘测定界 |
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项目业主通知后7天完成报告编制,3天取得验收报告。 |
|
(2) |
风电部分勘测定界 |
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项目业主通知后10天完成报告编制,3天取得验收报告。 |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工程测量以及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具备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者国家注册测绘师。
1.5业绩
1.5.1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须至少具有100兆瓦及以上风电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地形图测量业绩1份。
2.投标人近三年须至少具有100兆瓦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地形图测量业绩1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工作内容的关键信息页。
1.5.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10万千瓦及以上(含10万千瓦)规模新能源勘测定界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需提供合同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且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交近6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