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业主城区揽收业务外包服务(二次)、招标编号: ZB202407082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业主城区揽收业务外包服务(二次)。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服务,具体为:市区快递包裹邮件揽收业务(外包带车,含收寄环节)、市区电商标快邮件揽收业务(外包带车,含收寄环节)。具体包括邮件分层多频次揽收、客户交接、装卸车、撤单邮件和问题邮件按揽收线路退回客户并做好签收和交接工作,其中江浙沪皖、电商标快邮件需装袋放于车尾,完成后邮件直接装车运输到市邮区中心集中收寄;对大件、轻薄件等不能上小件机处理的邮件使用一体机进行收寄。
1.3预算金额:310.9万元(含税),其中揽收环节约296.5万元,收寄环节约14.4万元。
1.4合同期限: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服务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下表:
1)揽收环节
揽收环节 |
业务量区间(件) |
核算业务量(件),以实际业务量为准 |
占比(%) |
含税单价限价 (元/件) |
权重 |
月日均班次业务量≦4.2万 |
40762 |
29% |
0.181 |
95.4% |
|
4.2万<月日均班次业务量≦6万 |
50182 |
50% |
0.164 |
||
6万<月日均班次业务量 |
62630 |
21% |
0.153 |
为提高外包公司均衡揽收作业质量,按系统记录客户交接时间和送交邮区中心时间进行分时段差异化结算揽收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客户交接时间段 |
最晚到达市邮区中心时间点 |
统计邮件量 |
结算标准(元/件) |
13:00(含)前 |
14:00 |
该时段系统记录客户交接量 |
按落档区间中标单价的105%结算 |
13:00(不含)-14:00(含) |
15:00 |
按落档区间中标单价的104%结算 |
|
14:00(不含)-16:00(含) |
17:30 |
按落档区间中标单价的102%结算 |
|
16:00(不含)-18:30(含) |
19:00 |
按落档区间中标单价结算 |
|
18:30后 |
按落档区间中标单价的90%结算 |
||
因未分层揽收、揽收进场晚等外包公司责任导致邮件当日离线收寄的 |
当日离线收寄量 |
按落档区间中标单价的80%结算 |
注:(1)外包公司在客户处逐件扫描、分剔装车后,需在1个小时内送交邮区中心,若在规定时间内送交邮区中心邮件量与该时段新一代系统记录客户交接量偏离度超30%,按以上结算标准降档结算。
(2)合作双方需每日核定各时段客户交接邮件量,并根据送交邮区中心时间点、车型车次等核定偏离度。
2)收寄环节
收寄环节 |
业务量区间(件) |
核算业务量(件),以实际业务量为准 |
占比(%) |
含税单价限价(元/件) |
权重 |
月日均班次业务量≦1.4万 |
12880 |
13% |
0.031 |
4.6% |
|
1.4万<月日均班次业务量≦2万 |
15782 |
53% |
0.025 |
||
2万<月日均班次业务量 |
22830 |
34% |
0.017 |
注:外包公司月度收寄量不得超过外包揽收总量的15%。若月度外包收寄量超过外包揽收总量的15%,对超过15%的收寄量不予结算,且按外包揽收总量的15%落档结算。
A、该项目投标人须自行解决揽收和扫描作业要求的相关设备(扫描枪PDA设备、SIM卡等)。
B、投标人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否则废标。
C、合同期内,如在合同执行期间揽收线路发生重大调整、揽收业务量出现重大变化、工艺流程改造或是甲方揽收交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业务外包类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证明资料或者开具过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或连云港市 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专业的运营团队(包含至少一名专职的
10、投标人在连云港市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连云港市设立服务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或相关承诺加盖公章)
11、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7月1日以来,单项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类似揽收、收寄、配送类业务外包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单价合同请提供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须带到开标现场备查)
1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不低于4.2米的厢式货车14辆及以上(车龄在8年以内),车辆必须是具有独立的封闭结构车厢或整体封闭结构车厢(车厢与驾驶室联成一体)。(如果是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行驶证上的车辆所有人须是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如果是租赁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并加盖公章。)
1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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