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2×1000MW二次再热大型清洁高效煤电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公用系统如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浆液排空及回收系统、石膏脱水系统、石膏贮存系统及工艺水等系统按2台1000MW机组设计。
本工程投标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催交验收、设备监造,施工期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地貌恢复(含场内平整、临时堆土场地)及配合整体项目水保验收、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达标投产、工程创优、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服务的全过程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本项目质量目标是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为此投标方应为招标方提供技术经济指标领先的工程,并配合招标方完成创国优工程金奖相关工作。
2.4计划工期:2026年3月25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其中:所有土建工程主体框架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水、暖、电2025年06月30日前完成,地面硬化2025年08月30日前完成)。
2.5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一港池东岸北侧。
2.6付款方式:
2.6.1 预付款支付
无预付款。
2.6.2 工程款支付
(1)工程费按月支付,月度进度款支付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编制《工程款支付申请书》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承包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月结算价款的85%。(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承包人需单独列支,且需提供本月结算价款中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发票和凭证,或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投入产生的发票和凭证)
(2)机组移交生产且竣工结算完成后,承包人开具剩余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发包人收到发票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7%。
(3)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按168h满负荷试运行结束起12个月后60个工作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应的付款资料后,发包人应将其余的质量保证金核发给承包人。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每月20日提交6份月度工程进度结算单,格式按发包人要求。
2.6.3 设备款支付
预付款支付:无预付款。
第一次,设备到达现场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后双方签署验货单,支付该部分总价的60%,同时,承包人开具设备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次,设备安装完成后以安装验收报告为凭支付该部分总价的20%;
第三次,机械竣工后以机械竣工报告为凭,支付该部分总价的10%,剩余10%作为质保金。
第四次,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发包人支付质保金,按168h满负荷试运行结束起12个月后60个工作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应的付款资料后,发包人应将其余的质量保证金核发给承包人。
2.6.4 付款方式:发包人可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及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2.6.5 其他:税票按国家规定执行,承包人需对所开发票合规性负责,合同执行期间,税率因国家政策调整,合同价款中增值税部分进行相应调整;每笔款项支付时间为发包人收到业主方相应款项后30天内;发包人有权从到期的付款中扣除合同规定承包人有责任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要求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要求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扫描件。
3.4资格要求4:要求供应商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个≥2×35万千瓦级机组国内火力发电厂建设的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的业绩。(其中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能体现双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及工程范围)。
3.5 资格要求5:要求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未在其它项目兼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或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等资质文件;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或有瑕疵的,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关官网或者权威网站查询为准,相应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评标委员会查询复核,相应证书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00至2014年8月12日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24年7月29日9:00:00至2014年8月13日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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