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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生产区标段第三方检测(不含基桩完整性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三方诚信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水务集团建设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

三方诚信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水务集团建设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生产区标段第三方检测(不含基桩完整性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32-SFCX24DG075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本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招标范围:本项目由东莞市水务集团建设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委托人”)采购一家检测服务单位(以下简称“中标人”或“检测人”)对东莞市尚源环能科技 (以下简称“项目业主”)委托招标人代建的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生产区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焊缝检测及涂层厚度检测、原材料、工程实体检测、道路检测及相关技术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须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同时涵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或者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者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须同时取得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建筑幕墙、道路工程7个专项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及“按照原标准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新标准申请重新核定。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作废”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的规定(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要求执行),确保该资质证书有效。资质证书按规定已失效,且未能重新办理核定领取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3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项市政工程检测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或以后);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信用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做好相关记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投标、开标时间及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介发布:广东省 平台(ygp.gdzwfw.gov.cn)、

 

招标人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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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f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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