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交货地点以订单中交货地点为准,原则上为货物运输车辆能够安全到达的需求单位指定位置,车板交货,不含二次倒运
2.2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在招标人或其授权机构收到订单日起20日内全部交货完,具体交货进度能够满足招标人或需求单位工程实际进展的需要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
板式催化剂 |
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提采的平板式脱硝催化剂采购,包括催化剂的运输、安装、技术指导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板式催化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及分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7-30 14:00到2024-08-05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