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小审判法庭、河卡法庭审判
法庭及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
兴海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小审判法庭、河卡法庭审判法庭及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已由中共兴海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兴海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江苏援助款,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兴海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小审判法庭、河卡法庭审判法庭及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金额:628303.47元
1.6采购项目概括:主要对兴海法院、河卡法庭办公楼的一层局部办公区进行顶面、墙面、地面等的规范化改造,改造总面积411平方米,其中兴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小审判法庭229平方米,河卡审判法庭及其会议室182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2.2计划工期:2个月。
2.3建设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要求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或新成立的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基本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 )栏目查询结果。
经信用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至询比响应报名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书面承诺,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被查实存在上述问题将会取消询比资格。
6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参与本项目前期设计单位不得投标
(3)供应商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完整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文件的获取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除节假日休息),在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3号楼7层10712室(金座美仑3号(详细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3号楼7层10712室(金座美仑3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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