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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分公司2024-2026年度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3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二次招标公告海南明川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

二次招标公告

海南明川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2024-2026年度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2024-2026年度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FA20240705000023

3、项目概述:采购2024-2026年度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项目,合同期限2年,预计总计75130趟次,预计业务外包总费用811.61万元。其中:正班邮路53290趟次,预计费用613.96万元;临时邮路21840趟次,预计费用197.65万元。

4、招标内容:

序号

邮路

邮路条数(条)

平均单价(元/趟)

总趟次(趟)

总预算费用(元)

1

正班邮路

73

115.21

53290

6139621

2

临班邮路

35

90.50

21840

1976503

3

总计

108

108.03

75130

8116124

注:(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811.61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上费用为估算费用,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

(2)每一条线路的投标报价均不允许超采购预算。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负债表、利润表),供应商成立不满1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报表(加盖公章,财务报表相应人员需签字)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是零纳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且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并加盖公章)。

(6)参与海南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有以下情况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开标后撤回投标、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9)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海口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需承诺:①为便于外包费支付和结算,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开设邮储对公账户,邮储账户需要通过邮政公司推荐开立,后续采购人及其下属单位将通过此账户进行款项支付外包费用。②为加强外包人员管理,保障外包人员稳定性和待遇发放时效性,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通过邮政公司代发服务于我方外包人员的员工工资。上述条款将签订在外包合同中,如中标人(乙方)未执行视为违约,甲方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作等处罚措施。

(11)投标人能够提供至少37台车厢容积达到17 立方以上的厢式车车自有车辆。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

②投标人的 、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 、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 、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③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3种情形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12)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3)投标人必须承诺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200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100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为承运邮件投保赔付额不得低于100万元/车的货物保险,并提供承诺书。

(14)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15)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16)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17)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18)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19)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主要资格条件第(13)-(16)条;同时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2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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