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华侨外国语学校师生午餐委托供应服务项目
招标需求:
1、标的名称: 华侨外国语学校师生午餐委托供应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2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及规模:
序号 |
主要服务要求或采购内容 |
包组1 |
华侨新村校区师生午餐食堂供应服务(用餐人数约1100人,具体人数以新学期实际统计人数为准) |
包组2 |
淘金校区师生午餐集体配送供应服务(用餐人数约500人,具体人数以新学期实际统计人数为准) |
(2)服务地点:(请登录)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共3年。
(4)供餐价格:15元/餐/人。
(5)本项目共分2个包组,除包组有特殊要求外,文件所规定的条款均适用于所有包组。供应商须对参投的包组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6)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同一供应商可只投一个包组或兼投多个包组,但只能成为一个包组的中标人。供应商须对参投的包组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