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绿色矿山建设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五年)编制及服务指导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源等七部委联合印发[2024]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13号及其它行业标准,结合《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9项行业标准、《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需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对国能乌海能源公司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五年)编制及服务指导。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为乌海能源公司及权属矿山企业对绿色矿山建设涉及各部门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技术水平和对绿色矿山建设的理解;2)派遣技术人员及专家对乌海能源公司下属各矿的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诊断,编写各矿《绿色矿山建设现场诊断报告及改进提升方案》;3)60天内提交《 绿色矿山建设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五年)》(初稿),方案包括下属6座正常生产矿山和1座基建矿山的“一矿一策”具体实施方案;4)收集乌海能源公司及各矿反馈意见,六个月内完成对《国能乌海能源公司绿色矿山建设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五年)》的修订、专家评审及定稿;5)为老石旦、公乌素提供进入内蒙自治区绿色矿山库的咨询指导及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以进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公示为节点。
2.1.3 项目地点: 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矿山所在区域。
2.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份绿色矿山咨询服务业绩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