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安徽省合肥邮区中心小件异形件智能小黄人分拣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邮通建设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安徽省合肥邮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安徽省合肥邮区中心小件异形件智能小黄人分拣设备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 安徽省合肥邮区中心小件异形件智能小黄人分拣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ZYT-20240731-035
3.项目概述
合肥邮区中心小件异形件智能小黄人分拣设备采购,采购预算为208万元(含税)。
4.招标内容
4.1 本次采购内容:合肥邮区中心小件异形件智能小黄人分拣设备,具体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
4.2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为止。
4.3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3日内交付设备并完成调试。
4.4 质保期:1年。
4.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邮政的各项规范要求。
4.6 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3:开标一览表(含分项报价表)”,含税总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0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适用本项目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4 投标人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招标人审核)。
5.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6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5.8 投标人需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开设邮储对公账户,邮储账户需要通过安徽邮政公司推荐开立,并将回款账号设置为在邮储银行开立的账户,如前期已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则需推荐一家其他公司办理。
注: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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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