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2024年危险气体检测仪器租赁及定期检定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在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为生产现场工作人员提供气体检测便携式安全防护设备,合同服务期内乙方需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便携式检测仪的种类、数量及完好性,承担气体检测设备的免费维修、因意外丢失等原因需补充约定数量的检测仪和定期检验服务。利用产品对泄漏气体的高灵敏反应,及时通过声音、震动、灯光的提醒,便于现场及时处置,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及检测工作现场粉尘浓度。
2.1.2招标范围:在合同服务期限内提供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检测气体种类:可燃气、氧气、一氧化碳、硫化氢)310台/年;便携式水蒸气一氧化碳气体检测仪(检测水蒸气中一氧化碳浓度)8台/年;便携式氨气检测仪6台/年;内置泵吸便携式五合一气体检测仪(检测气体种类:可燃气、氧气、一氧化碳、硫化氢、氨气)10台/年;便携式粉尘检测仪1台/年;合同期限内需保持各类检测仪共335台实时有效在用。
2.1.3项目地址: 包头煤化工
2.1.4工期: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气体检测仪或气体探测器或气体报警器的租赁或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2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