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2024年8月加油车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疆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准东露天煤矿加油车采购项目。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加油车 |
有效容积≥24.2m3; 额定功率≥257kW |
台 |
6 |
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 |
上牌名称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为准 |
2 |
加油车 |
有效容积≥24.2m3; 额定功率≥257kW |
台 |
1 |
准东露天煤矿 |
上牌名称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为准 |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2.1.4交货地点: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位于昌吉州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石钱滩路56号);准东露天煤矿(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综合服务区展览中心东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备上牌条件和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发动机额定功率≥257kW且油罐容积≥24.2m3的加油车的销售合同业绩2台(制造商、投标人或其他代理商签署的本次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产品业绩合同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每份合同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发动机额定功率、油罐容积等关键信息(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且能体现出上述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发票开具日期须在发布公告之日前,发票扫描件须清晰可辨且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和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代理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9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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