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宁夏太阳山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风电场及升压站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208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宁夏太阳山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能源宁夏太阳山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太阳山镇区域,风电场场址区地貌呈单元属低丘陵,地形有起伏但较开阔,坡度大多较平缓。场区周边有多条高速公路、国道贯穿。场址北侧、西侧分别有定武高速、银昆高速经过,东侧有国道211经过。此外,通过工程场址周边现有道路,可直通工程场区,对外交通条件较便利。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40MW,拟规划建设6台单机容量6.7MW风电机组,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位于场区中部,距离3#机位南侧约250米位置处。拟通过1回110kV架空线路送入场址西南方向的110kV汇集站,送出线路长度约2.4km,最终以接入系统方案批复为准,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110kV送出线路。
建设 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负责本工程完整的数字化交付及实施服务,以及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征租地及地方关系协调、配合发包人开展相关科研等工作。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不含110kV送出线路,与送出线路界面划分:110kV送出线路与110kV升压站出线电缆、光缆以110kV出线架构为分界点,构架上的金具安装、线路跳线、压接、熔接盒、光纤熔接、余缆架的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工期要求
计划2024年8月27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12月30日前首批并网,2025年3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电网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注:包括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3个分项)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规模及具体工作内容,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
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至少2个40MW及以上已完工的风力发电项目(至少有1个含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单位具有至少2个40MW及以上已完工的风力发电项目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至少有1个含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单位具有至少2个40MW及以上已完工的风力发电项目施工业绩(至少有1个含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
(3)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派出)应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至少1个40MW及以上已完工的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任职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名(含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