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印尼南苏#2炉给煤机及转仓改造项目招标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华(印尼)南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苏电厂”,英文名称:PT. GH EMM INDONEISA)位于印度尼西亚南苏门答腊省穆印县境内,一期工程安装2X1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年产量210万吨露天煤矿, 两台机组分别于2011年7月6日和11月3日正式投产发电。印尼南苏电厂原赛摩F55耐压式给煤机已使用13年,运行中存在皮带跑偏无法调整大量洒煤、清扫链轴承在内部维护困难容易损坏、给煤机本体密封性差耐压抗暴强度低、计量精度低、控制系统智能化低等诸多问题。此外,煤仓刮刀和旋转煤仓属于初代产品,存在动静密封设计不良(动静密封面在框架内无法维护)、刮刀检修更换难度大、风险高等设计隐患,且经过13年的运行,现设备严重老化、磨损、跑偏、大量洒煤等安全隐患。
2.1.2招标范围:4套给煤设备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运输及调试(包括皮带称重给煤机、入口插板门、煤仓刮刀、旋转煤仓及控制系统等)。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投标方完成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运输(运输到印尼南苏电厂生产现场)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等相关工作。
2.1.4质量要求: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本技术部分的各项技术要求。报价人所提供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应与订货要求一致,型号规格与外包装应一致,装箱单、合格证和/或有关检验数据应齐全正确。外观应清洁无破损,外壳、支架、附件等应无磕碰、裂纹、破损、油垢、锈蚀等。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给煤机整机供货或火电机组煤仓旋转清堵装置供货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