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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公司3号炉电除尘器提效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6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绥中公司3号炉电除尘器提效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绥中公司3号炉电除尘器提效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3号机组设置两台三室五电场电除尘器,前三个电场有效长度4.5m,后二个电场有效长度5m,电场的总有效长度23.5m,原设计比集尘面积为:146.96m2/m3/s,设计烟气流速0.8m/s,设计效率>99.8%,电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排放浓度≤50mg/Nm3,吸收塔出口烟尘排放浓度≤30mg/Nm3。2013年3号机组电除尘完成电源改造,改造后一、二电场均采用浙江大维的高频电源。2015年8月3号机组完成吸收塔提效改造,改造后采用清新环境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改造时要求电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30mg/m3时,吸收塔出口烟尘排放浓度≤3mg/m3。近两年机组燃煤煤质发生较大变化,灰分明显增加,由2020年的平均16%增大到目前的23%,最高达到25%左右,电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达到50mg/m3以上,最高达到80mg/m3以上,经过脱硫吸收塔后净烟尘排放瞬时浓度超过10mg/m3的情况。
2.1.2招标范围:绥中公司3号炉电除尘器提效改造工程范围内的系统及设备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新设备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行、配合和进行方案优化工作、性能考核试验验收,直至通过招标方验收,并为招标方培训运行、检修人员,达到上岗要求;以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2.1.3计划工期(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确定项目提效改造方案;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收尘装置等主材运到绥中公司,具备施工条件;本项目现场施工时间为1个月,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暂定2024年10月1日)
2.1.4质量要求:本次除尘提效改造后,电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由原来的50mg/Nm3降低至15mg/Nm³,具体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W及以上机组电除尘器改造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1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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