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青豫直流二期三标段海西基地10万千瓦光热项目全站运行、检修维护服务劳务分包(二次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服务内容:
1.1负责编制生产准备大纲、生产准备工作计划、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系统图和各类运维的规章制度规程等并负责完善、执行;
1.2负责光热电站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聚光集热系统、储换热系统、主变及110kV升压站设备、110KV线路(以对端站送出开关下口为界)、35kV线路(接入站的开关下端口为界)、厂用配电系统、热控系统(包含生产监控系统)、综合水系统(含消防系统)、空压机、采暖、废水处理设备和系统的日常运行、监视、巡回检查、定期工作执行;各设备和系统的故障消缺、检修(不含A、B等级检修)、维护、预防保养、隐患排查和整治等工作;
1.3负责运行期间的危废物处置,负责消防设施、特种设备、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生产运行期间须委托第三方定期检查的工作;整套启动试运行完成后的耗材(包括不限于汽轮机润滑油、调速油、密封油、熔盐系统设备用油及其他附机用油、除盐水制水所需化学药品)、填料(包括但不限于熔盐、水处理系统石英砂、活性炭、树脂等)及其它消耗品由投标方负责;所有的属于业主方产权的其它设施的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生产工器具、水井、消防、输水及上下水系统等;
1.4负责附属设备生产、生活区域所有设施的维护及保洁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镜场清洗管道及道路、绿化土地和花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规范”。
规模:青豫直流二期三标段海西基地10万千瓦光热项目全站运行、检修维护服务劳务分包(二次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服务内容:
1.1负责编制生产准备大纲、生产准备工作计划、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系统图和各类运维的规章制度规程等并负责完善、执行;
1.2负责光热电站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聚光集热系统、储换热系统、主变及110kV升压站设备、110KV线路(以对端站送出开关下口为界)、35kV线路(接入站的开关下端口为界)、厂用配电系统、热控系统(包含生产监控系统)、综合水系统(含消防系统)、空压机、采暖、废水处理设备和系统的日常运行、监视、巡回检查、定期工作执行;各设备和系统的故障消缺、检修(不含A、B等级检修)、维护、预防保养、隐患排查和整治等工作;
1.3负责运行期间的危废物处置,负责消防设施、特种设备、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生产运行期间须委托第三方定期检查的工作;整套启动试运行完成后的耗材(包括不限于汽轮机润滑油、调速油、密封油、熔盐系统设备用油及其他附机用油、除盐水制水所需化学药品)、填料(包括但不限于熔盐、水处理系统石英砂、活性炭、树脂等)及其它消耗品由投标方负责;所有的属于业主方产权的其它设施的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生产工器具、水井、消防、输水及上下水系统等;
1.4负责附属设备生产、生活区域所有设施的维护及保洁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镜场清洗管道及道路、绿化土地和花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规范”。
2、工作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光伏光热园区。
3、项目服务周期:生产准备期:自项目设备单体调试之日起至项目并网发电。生产运行、检修维护期:暂定为2024年12月01日至2025年11月30日。(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豫直流二期三标段海西基地10万千瓦光热项目全站运行、检修维护服务劳务分包(二次招标))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50MW及以上光热机组设备运行维护服务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9时00分至 2024年08月09日 17时00分
3、项目服务周期:生产准备期:自项目设备单体调试之日起至项目并网发电。生产运行、检修维护期:暂定为2024年12月01日至2025年11月30日。(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豫直流二期三标段海西基地10万千瓦光热项目全站运行、检修维护服务劳务分包(二次招标))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50MW及以上光热机组设备运行维护服务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9时00分至 2024年08月09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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