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疆电外送第二通道新能源扩容项目)中木垒区域新能源项目之一,开发规模125MW光伏+6.25MW/25MWh储能+110kV升压站,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雀仁乡光伏园区。本项目规划新建光伏装机容量为125MW(交流侧),根据规划场址范围内地势变化较小,场区较平整的地形特点,本工程拟布置260208块 580Wp(长 2.278m×宽1.134m)双面双玻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一串26块,竖向双排布置,约10008串,直流侧总装机约150.92MWp。组串式逆变器约为417个,每个容量为300kW,交流侧总装机125.1MW。光伏场区共布置有38 个光伏方阵,每个方阵1 台箱变,其中37台3.3MVA 方阵,1台3.0MVA箱变,每10/11台逆变器接入一台箱变,根据各子方阵的布置情况每6/7台箱变高压侧集电后进一台35kV 开关柜,共5回线路35 千伏集电线路接至陕仁110千伏升压站(以下简称“陕仁升压站”)35千伏母线,陕仁升压站再以1回110千伏线路接入雀仁220千伏升压汇集站(以下简称“雀仁升压汇集站”)。配套6.25MW/25MWh储能以1 回 35 千伏集电线路接至陕仁升压站35 千伏母线。拟建陕仁升压站,规划建设1 台 125 兆伏安主变,本期一次性建成,采用三相双卷有载调压变压器,电压比为115±8×1.25%/36.5 千伏,容量比为100%/100%,连接组别为 YN,d11。110千伏侧电气主接线规划采用线变组接线及1 回出线,一次性建成,至雀仁升压汇集站。35 千伏侧电气主接线规划采用单母线接线,规划出线6 回,一次性建成,至光伏场区和储能站。
2.2招标范围:本PC工程总承包含125MW光伏、6.25MW/25MWh储能、35千伏集电线路、110千伏升压站及110千伏送出线路等的设备材料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二次倒运及临时堆场租赁、储存保管、建筑安装施工、分部及整套调试、性能验收试验、装修装饰、生产准备、人员培训、并网验收(必须满足电网公司入网的各种要求)、试运行、标准化一级达标交付、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现场保管、与其各供货(服务)商的协调;光伏发电工程、储能系统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工程、送出线路工程的建筑及安装施工、交通工程、防洪工程、消防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环水保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防风工程、安全防护围栏、视频安防工程、标示标牌工程及工程保险等;负责施工所需的临时施工道路、设备材料运输道路、临建设施、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等;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牧民、村民的协调(包括工程项目协调及地方政府的要求,所产生的费用由总承包方负责);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质检、启动并网、发电许可等办理过程中以总承包方为主,建设方配合,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手续及时办理和取得(有明确收费依据且只能由建设方支付的相关规费由建设方负责),承包方不能因上述原因工期延迟而免除招标文件中规定因工期延迟原因所应承担的职责及义务;建设期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含临时租地费用、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补偿安置费、复垦保证金等临时用地可能所需的各项费用);地表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原始地貌恢复、弃土弃渣处理等;完成项目全部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和达标投产,项目创优咨询;生产准备、工程消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方协调等;商品混凝土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本招标范围不含110千伏送出线路对侧间隔。以上现场各类验收检查会议工作、提交资料、会议费及专家费均由总承包方负责承担。除明确由建设方负责事项的费用外,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在合同最终执行中必须发生的费用,视同已含在总价中由承包方承担。2.3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提交采购、施工计划,10日内实质开工,2024年11月10日前首批具备并网条件,2025年6月30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陕投木垒12.5万千瓦光伏部分)PC工程总承包项目;
规模:
2.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疆电外送第二通道新能源扩容项目)中木垒区域新能源项目之一,开发规模125MW光伏+6.25MW/25MWh储能+110kV升压站,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雀仁乡光伏园区。本项目规划新建光伏装机容量为125MW(交流侧),根据规划场址范围内地势变化较小,场区较平整的地形特点,本工程拟布置260208块 580Wp(长 2.278m×宽1.134m)双面双玻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一串26块,竖向双排布置,约10008串,直流侧总装机约150.92MWp。组串式逆变器约为417个,每个容量为300kW,交流侧总装机125.1MW。光伏场区共布置有38 个光伏方阵,每个方阵1 台箱变,其中37台3.3MVA 方阵,1台3.0MVA箱变,每10/11台逆变器接入一台箱变,根据各子方阵的布置情况每6/7台箱变高压侧集电后进一台35kV 开关柜,共5回线路35 千伏集电线路接至陕仁110千伏升压站(以下简称“陕仁升压站”)35千伏母线,陕仁升压站再以1回110千伏线路接入雀仁220千伏升压汇集站(以下简称“雀仁升压汇集站”)。配套6.25MW/25MWh储能以1 回 35 千伏集电线路接至陕仁升压站35 千伏母线。拟建陕仁升压站,规划建设1 台 125 兆伏安主变,本期一次性建成,采用三相双卷有载调压变压器,电压比为115±8×1.25%/36.5 千伏,容量比为100%/100%,连接组别为 YN,d11。110千伏侧电气主接线规划采用线变组接线及1 回出线,一次性建成,至雀仁升压汇集站。35 千伏侧电气主接线规划采用单母线接线,规划出线6 回,一次性建成,至光伏场区和储能站。
2.2招标范围:本PC工程总承包含125MW光伏、6.25MW/25MWh储能、35千伏集电线路、110千伏升压站及110千伏送出线路等的设备材料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二次倒运及临时堆场租赁、储存保管、建筑安装施工、分部及整套调试、性能验收试验、装修装饰、生产准备、人员培训、并网验收(必须满足电网公司入网的各种要求)、试运行、标准化一级达标交付、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现场保管、与其各供货(服务)商的协调;光伏发电工程、储能系统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工程、送出线路工程的建筑及安装施工、交通工程、防洪工程、消防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环水保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防风工程、安全防护围栏、视频安防工程、标示标牌工程及工程保险等;负责施工所需的临时施工道路、设备材料运输道路、临建设施、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等;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牧民、村民的协调(包括工程项目协调及地方政府的要求,所产生的费用由总承包方负责);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质检、启动并网、发电许可等办理过程中以总承包方为主,建设方配合,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手续及时办理和取得(有明确收费依据且只能由建设方支付的相关规费由建设方负责),承包方不能因上述原因工期延迟而免除招标文件中规定因工期延迟原因所应承担的职责及义务;建设期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含临时租地费用、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补偿安置费、复垦保证金等临时用地可能所需的各项费用);地表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原始地貌恢复、弃土弃渣处理等;完成项目全部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和达标投产,项目创优咨询;生产准备、工程消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方协调等;商品混凝土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本招标范围不含110千伏送出线路对侧间隔。以上现场各类验收检查会议工作、提交资料、会议费及专家费均由总承包方负责承担。除明确由建设方负责事项的费用外,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在合同最终执行中必须发生的费用,视同已含在总价中由承包方承担。2.3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提交采购、施工计划,10日内实质开工,2024年11月10日前首批具备并网条件,2025年6月30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陕投木垒12.5万千瓦光伏部分)PC工程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木垒12.5万千瓦光伏部分)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单体100MWp及以上光伏EPC或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业绩(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相关证明,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本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5.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在单体100MWp及以上光伏EPC或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业绩(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书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装机容量、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姓名、竣工/投运时间(如有)及建设单位名称);
6.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承诺书);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2日 09时00分至 2024年08月08日 17时00分
((001)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木垒12.5万千瓦光伏部分)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单体100MWp及以上光伏EPC或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业绩(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相关证明,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本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5.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在单体100MWp及以上光伏EPC或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业绩(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书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装机容量、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姓名、竣工/投运时间(如有)及建设单位名称);
6.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承诺书);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2日 09时00分至 2024年08月08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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