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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7     浏览:0    
核心提示: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阳公司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厂区及西侧的灰坝回填区,电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3.3448°、东经106.1464°,灰坝回填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3.3478°、东经106.1088°,场地海拔约650~730m,建设场址土地属性为工业用地、水工建筑用地、其他草地,总占地面积148.2亩,其中厂区占地24.6亩,灰坝回填区占地为123.6亩,安装容量9.8832MWp,其中厂区容量2.0416MWp;灰坝回填区容量7.8416MWp,新建一条6kV集电架空线路,路径全长4.98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4.48km,电缆路径长0.5km,始端由灰坝回填区光伏区箱变高压侧电缆出线,终端接入厂区6kV公用段配电间隔。本项目运营期为25年,采用“自发自用、不上网”运营模式,并入厂区厂用系统就地消纳。

本工程安装容量9.8832MWp,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本工程厂区装机容量2.0416MWp,采用380V系统,通过33kW/60kW/110kW逆变器将光伏系统所发直流转换为交流电,后经交流汇流箱汇流后通过电缆由6个并网点,就近接入厂区380V配电室并网柜。灰坝回填区装机容量7.8416MWp,采用6kV系统,该区域设置四台1600kVA的6kV箱式变电站,每个箱式变压器就近接入5台逆变器,光伏组串按接线划分的汇流区,4台升压变压器6kV侧并联后采用1回6kV集电架空线路接入厂区6kV公用配电室母线A段。

根据安装容量、倾斜面辐照量、系统效率以及光伏组件标称效率衰减,初步测算,厂区光伏电站建成后首年发电量为2008.57MWh,首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973.89h。在运行期25年内的年平均发电量为1911.19MWh,年均利用小时数为908.3h;灰坝回填区电站建成后首年上网发电量为8199.6MWh,首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45.7h。在运行期25年内的年平均发电量为7802.0MWh,年均利用小时数为995.0h。

2.4招标内容和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建设的主材和主要设备(组件为甲供)采购须纳入陕煤集团招投标监管体系,本次招标内容包含除施工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各类专项设计、初步设计外其他全部内容的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合规性手续办理:办理与项目有关的许可文件

(1)办理除招标人提供的永久征地手续、接入系统报告、压覆矿、文物、军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外的全部手续。

(2)项目永久征地手续及永久征地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办理项目临时用地手续及其涉及的相关费用;

(3)编制表土剥离方案备案或批复等;

(4)通过汉中地调对6kV发电单元、组件及送出线路设计的相关审查;

(5)办理电力业务许可、接入系统许可、调度监管协议等相关批复手续;

(6)办理环保、水保、劳动安全、职业健康、防雷检测、消防、档案、临时用地等专项验收,办理相关备案(其中包括新建防雷设施当地气象局备案),进行并网验收、竣工验收、行政审批及备案等手续办理;

(7)工程建设及验收全部手续;

(8)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管理规定或标准要求办理的相关手续。

2.4.2本期工程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以下工作:

本工程的开工报建、施工准备、线路杆塔用地(含青赔、土地复垦及相关保证金等费用)、设计、设备采购及监造、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投产报批及相关验收、240h试运行、移交生产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除光伏场初步设计以外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过程中的工程变更设计,包含6kV集电架空线路设计(通过汉中地调审查);

(2)本工程除组件之外的所有设备采购、运输、监造、试验。本工程所有设备的二次转运、装卸车、保管、成品保护、监造、试验、安装和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管桩、支架、汇流箱、箱变、逆变器、高低压电缆、高低压配电装置、消防、门禁、安防、视频监控、集控子站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及继电保护装置、网络安全设备、通信及远动自动化设备等所有相关配套设备;

(3)本工程支架设备(含配套设备)、箱变、开关柜、电缆、杆塔、逆变器等的监造;

(4)本工程所需所有的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砂石、水泥、钢筋及附件、所有动力电缆及附件、架空电缆及附件、光伏车棚、杆塔塔材及附件、控制电缆、光纤、光缆、接地系统、照明、综合布线等与工程相关的材料及电缆沟敷设盖板、电缆井和电缆标示桩、设备名称编号标牌等所有与本工程相关材料;

(5)本工程的土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及场区的建(构)筑物、箱变安装平台和箱变运输及道路、6kV集电架空线路土建及架设、各类设备基础、接地、沉降观测点、防洪涝设施、围墙、线缆沟、进场道路及五通一平(生活、施工、消防用水的办理及施工、生活用电的办理)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

(6)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本项目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设备保护定值计算,调度申报资料、涉网系统联合调试、调度通信及自动化设备安装调试、入网测评(含计量系统设备校验、电网公司测评、光伏电站电能质量性能测试、防雷接地、等保测评、与调度通信及自动化设备联调等所有电力主管部门要求的测评项目)、技术和售后服务以及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等。本项目在全部容量投入的情况下成功并网,并且所有设备带电运行240小时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进行,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如环保、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但不仅限于此,招标人配合),并由投标人支付相关费用;

(7)土地恢复、消防、安全设施等专项工程设计、审查备案、施工、监测、评估、验收及备案等所有工作,并承担因投标人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行政处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林业、国土、水保、环保等处罚);

(8)本工程的施工辅助工程:施工营地、施工供电、供水、通讯、混凝土生产系统、施工临时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

(9)工程保险(建安一切险由招标人负责,其他险种由投标人负责);

(10)本工程的道路运输工作:所有的设备和材料的运输、存放、倒运、装卸车、保管、运输道路清障、拆迁、协调等工作;

(11)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及施工设备进场,并提供设备采购计划,施工进度满足招标方要求;

(12)本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是:光伏电场整体并网发电,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连续稳定运行240小时,并通过机组性能试验为终点;通过汉中地调验收;通过监理自检验收,并出具监理验收报告;通过陕煤集团对该项目的竣工验收;所有设备消缺已完成,所有竣工图纸资料、装置说明书等相关文献全部移交,经招标人认可;

(13)受招标人委托办理各专项验收、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各种证照手续、调度、通信协议、通信电路开通、气象部门要求的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水保环评、劳安等,并达到达标投产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名义签订合同的由招标人签订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4)本项目在全部容量投入的情况下成功并网,并且所有设备带电运行240小时无异常和故障,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

(15)本工程相关的材料、设备、试块送检并取得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16)本工程使用的吊装等特种设备及操作资质审查、备案;

(17)负责生产人员培训、考试,并提前进场,保证生产人员在试运行阶段能正常生产;

(18)若本次投标人工程招标范围未列项目,但属于满足项目建设、生产所需要的内容,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并由投标人承担;

(19)本工程机电设备采购所选定的供应商需通过招标人批准,投标人应做到技术不免责;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5项目地点: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厂区及灰坝区域。

2.6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并且各阶段均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取得相应的审批文件。

2.7.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3设备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在册职工,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经历(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中需体现负责人姓名),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近三年以来至少两份类似工程设计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关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业绩中需体现负责人姓名),同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3.2.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近三年以来机电安装项目或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关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业绩中需体现负责人姓名),同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3.2.4其他主要人员: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至少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等)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同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3年任意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同上)(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4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提供的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10MW及以上光伏电站EPC总承包类似业绩,业绩至少1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即可。

3.5.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并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5.3投标人不得列入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即可)。

3.6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6.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8时00分至2024年8月12日下午18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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