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辽宁亿恩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2025年报刊发行收订业务外包项目(二次)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2025年报刊发行收订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PJYZ141-1
3、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业主2025年报刊发行收订业务外包项目(二次),主要服务内容为:报刊发行收订业务外包,服务期:一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项目预算34万元。业务外包费用由盘锦市 承担,由集邮与文化传媒部按实际情况一次性结算。
4、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01包。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服务(技术)规范 | 服务期 |
01 | 邮政报刊代办收订业务外包主要为行业报刊、中央直属报刊和图书馆、大客户等 | 详见采购技术(服务)规范 | 一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最终结算代办费=实际发生流转额*支付标准(结算前以省公司最新规定为准)*投标报价折扣率。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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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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