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
2024-2026年苏州市张家港、昆山揽投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江苏省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4-2026年苏州市张家港、昆山揽投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2024-2026年苏州市张家港、昆山揽投业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JSTCC2401814013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苏州张家港、昆山农村及城区普邮投递、包快投递业务。主要包括:解车、卸车、稽核、分拣、下段、投递上门(自提点)、转退邮件处理、异常邮件处理等工作。
4、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苏州张家港、昆山农村及城区普邮投递、包快投递业务。主要包括:解车、卸车、稽核、分拣、下段、投递上门(自提点)、转退邮件处理、异常邮件处理等工作。本项目按照投递类型及业务量区间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按照综合折扣报价,折扣不得超过100%,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供应商所报折扣乘各业务量区间最高限价即为各业务量区间结算单价。合同有效期两年。本项目分包设置和最高限价如下:
分包 | 类型 | 阶梯1 | 限价(元/件) | 阶梯2 | 限价(元/件) |
分包1 昆山农村及城区 | 快包甩点直投-农村 | 年业务量≤7823593 | 1.0831 | 年业务量>7823593 | 1.0164 |
快包按址投递及投交自提点-农村 | 年业务量≤18056457 | 1.3552 | 年业务量>18056457 | 1.2609 | |
普通特快投递-农村 | 年业务量≤4400323 | 1.678 | 年业务量>4400323 | 1.5475 | |
特殊特快投递-农村 | 年业务量≤610208 | 3.3561 | 年业务量>610208 | 3.0949 | |
125条普邮道段月投递定额费用-农村 | 段道数65 | 4660.37元/道段/月 | / | / | |
快包甩点直投-城区 | 年业务量≤5783593 | 1.0999 | 年业务量>5783593 | 1.0445 | |
快包按址投递及投交自提点-城区 | 年业务量≤8673963 | 1.3604 | 年业务量>8673963 | 1.2653 | |
普通特快投递-城区 | 年业务量≤2743012 | 1.6369 | 年业务量>2743012 | 1.5091 | |
特殊特快投递-城区 | 年业务量≤343192 | 3.2738 | 年业务量>343192 | 3.0182 | |
41条普邮道段月投递定额费用-城区 | 段道数37 | 4634.5元/道段/月 | / | / | |
分包2 张家港农村及城区 | 快包甩点直投-农村 | 年业务量≤4885232 | 1.0807 | 年业务量>4885232 | 1.0079 |
快包按址投递及投交自提点-农村 | 年业务量≤6784275 | 1.3337 | 年业务量>6784275 | 1.2429 | |
普通特快投递-农村 | 年业务量≤2519745 | 1.6117 | 年业务量>2519745 | 1.4823 | |
特殊特快投递-农村 | 年业务量≤212964 | 3.2234 | 年业务量>212964 | 2.9647 | |
125条普邮道段月投递定额费用-农村 | 段道数60 | 4819.62元/道段/月 | / | / | |
快包甩点直投-城区 | 年业务量≤2329969 | 1.0871 | 年业务量>2329969 | 1.0427 | |
快包按址投递及投交自提点-城区 | 年业务量≤2847739 | 1.3411 | 年业务量>2847739 | 1.2439 | |
普通特快投递-城区 | 年业务量≤290912 | 1.7211 | 年业务量>290912 | 1.5856 | |
特殊特快投递-城区 | 年业务量≤101916 | 3.4421 | 年业务量>101916 | 3.1712 | |
41条普邮道段月投递定额费用-城区 | 段道数4 | 4662.66元/道段/月 | / | / |
说明:1、根据年业务量分档执行阶梯报价模式,对超出阶梯一预估业务量部分实行阶梯二采购价格。
2、各县农村综合揽投部专段甩点直投,若快包甩点直投率未达邮政企业规定的甩点直投率(昆山30%、张家港37%),按各县农村外包总业务量乘以规定的甩点直投率结算综合揽投部专段甩点直投费用;若快包甩点直投率达规定的标准及以上,按实际甩点直投业务量结算甩点直投费用。后期综合揽投部直投专段、非直投服务区域调整,以市 规划为准按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3、各县城区综合揽投部专段甩点直投,若快包甩点直投率未达邮政企业规定的甩点直投率45%,按各县城区外包总业务量乘以规定的甩点直投率结算综合揽投部专段甩点直投费用;若快包甩点直投率达规定的标准及以上,按实际甩点直投业务量结算甩点直投费用。后期综合揽投部直投专段、非直投服务区域调整,以市 规划为准按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4、如邮政对生产流程进行改造优化,或投入新的生产设备,以上外包结算单价经过双方确认后,应经测算后下调。(配置自动分拣设备的揽投部,包快投递结算单价每件下调0.05元)。
5、外包公司若使用与邮政签约并付款的自提点、包裹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需从结算费用中扣除。
5、投标人资格条件(适用于分包1、分包2):
5.1符合下列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具有快递行业投递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连续12个月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签订金额为单价须提供对应项目连续12个月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
5.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 /)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
7.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0.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业主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或拒不签订合同的。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可中标和备选多个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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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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