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五强溪水电站是沅水上的最大水电站,坝址位于沅水干流中下游,湖南省沅 陵县境内,上游距沅陵县城 73km,下游距常德市 130km。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 的开发任务是利用汛期弃水发电,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与现有电站一致,按一 等大(1)型工程设计,工程不改变原水库水位,设计新增装机两台单机容量 25 万 千瓦机组(共 50 万千瓦),工程主要由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室及岸边式地面 厂房部分组成,在平面上呈弧形布置。
2.2 招标范围
五强溪水电站扩机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技术主持项目,其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组织成立验收委员会主持开展五强溪水电站扩机枢纽工程专项验收, 并出具枢纽工程专项验收鉴定书;
(2) 组织成立验收委员会主持开展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竣工验收,并出 具竣工验收鉴定书;
(3) 为完成本项目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所必要的现场勘查、资料 编制及印刷制作;现场办公、会议组织;人员咨询服务、交通及协调等其他工作 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2.3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个月内完成合同所有工作任务,具体开工工期以发包人 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并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水利水电)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设计专业(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由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60 个月,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三项中大型水力发电工程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技术主持服务项目(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1年-202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 满足本招标项目开展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1年-2023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 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 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 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参与本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单 位投标。
3.6 其他
3.6.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2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6.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8 月 6 日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