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邮区中心辅助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安徽省合肥邮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合肥邮区中心辅助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名称:合肥邮区中心辅助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4-07-6366
3、项目概述:合肥邮区中心辅助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4、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合肥邮区中心辅助楼厨房设备,含厨房设备、冷库、货架、工作台、厨房灭火系统、排烟系统等,项目预算为63.8785万元。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适用本项目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或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或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包含燃气器具安装、维修)。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材料。
(7)满足燃气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要求。
(8)施工过程中如对现有建筑造成损坏,应自行修复处理,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考虑设备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调试费、试验费、检测费、总包管理服务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9)投标人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3)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开设邮储对公账户,邮储账户需要通过安徽邮政公司推荐开立,并将回款账号设置为在邮储银行开立的账户,如前期已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则需推荐一家其他公司办理。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上述资格条件(1)、(5)、(7)、(8)、(9)、(10)、(11)、(12)、(13)、(14)、(15)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资格条件(2)、(3)、(4)、(6)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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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