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中烟工业 韶关卷烟厂的委托,拟对韶关卷烟厂食堂购食材、食品、日常消耗品等(2024.11-2027.10)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韶关卷烟厂食堂购食材、食品、日常消耗品等(2024.11-2027.10)
招标编号:04-06-04A-2024-D-E16099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内容:韶关卷烟厂食堂、韶关原料科技园(浈江区百旺东路18号)食堂食材、日用品采购工作,具体采购物品详见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规模:2390.07万元/3年
2.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有效期3年,从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次合同签订有效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第二次合同期限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第三次合同期限为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在服务资格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在2025年、2026年10月或11月按照广东中烟《供应商管理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如中标人年度评价不通过,则不予续签合同或解除合同。
3.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采用食材价格波动较大和价格相对固定的分别报下浮率报价的方式,具体下浮基准价见用户需求书,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得大于100%。
3.1对采购的食品、食材、日用品等价格变动较大的,含蔬菜类(序号1-136)、肉食类(序号1-190)、水果类(序号1-65)必须大于或等于5%,否则即超出最高限价。例:若投标人报价为2%、4%、4.8%等,都视为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3.2对采购的食品、食材、日用品等价格相对稳定的,含杂货类(序号1-358)、粉类、豆腐类序号(1-23)、点心类(1-25)、饮料类(1-29)、粮油类(序号1-15)、后勤低值易耗品类(1-106)、食堂清洁用品类(1-16)、日用消耗品类(1-94)必须大于或等于0%。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1家
4. 合格投标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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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复印件)。
4.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冷链车自有或租赁(提供合同)行驶证。(投标人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 投标人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5.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名确认。②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6.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招标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7.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在查询页面全屏截图签名。
2.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