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UPS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青岛市 UPS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青岛市 UPS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627-24QD0071761
3、采购内容及范围:采购内容为1年期,UPS设备主要用于全市金融网点使用,UPS设备投资计划为34套;详见采购文件。
4、项目预算价:合计28.9万元。
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人员和资金等方面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人所需货物的单位。
2.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13%).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信用山东”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6.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8.投标人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10.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2.投标人在过往参加邮政企业采购项目中出现违约问题、中标后无故弃标,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13.投标人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从事监控设备购置安装业务类似业绩,单份合同金额不得少于50万元,应至少提供3个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对应合同的任意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四、信息填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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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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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