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卫生用阳光房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卫生用阳光房建设项目(第二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上级下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单位卫生用阳光房建设项目(第二次);
2.2招标编号:(2024-JLXLAJ-G1005\国焱公招(工程)2024-252号);
2.3建设
2.6标段划分:无
2.7项目控制价:946347.99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员法院官方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项目查询结果。
(2)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禁止投标期限内;未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以上提供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2年至2023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若投标人为新注册成立公司不到一年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本公司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提供相关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作为废标处理并收缴投标保证金。
4.投标报名及招标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