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遵化市新店子镇前杨庄村新建冷库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遵化市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遵化市新店子镇前杨庄村新建冷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遵化市新店子镇前杨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贴+ 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75.65%+24.3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遵化市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遵化市新店子镇前杨庄村新建冷库项目。
2.2建设地
2.3建设规模:新建冷库项目,建筑面积 303.71 ㎡,包含土建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设备安装等。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小(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招标,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投标人需是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相关划分要求的小(微)企业,并填写本文件要求的证明函,本项目属于建筑行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或事业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执行其政策。),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通过
3.3信誉要求: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标时查询)。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本条款只做投标提示不作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潜在投标人从E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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