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2025年-2028年
脱硫、脱硝系统CEMS设备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2025年-2028年脱硫、脱硝系统CEMS设备委托运营
合同编
招标公告编
委托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黄河水电物资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2025年-2028年脱硫、脱硝系统CEMS设备委托运营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概述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2×660MW火力发电机组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3月9日投入商业运行。
西宁发电 脱硝系统CEMS设备为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设备。包括:脱硝入口4套(1号炉A、B侧,2号炉A、B侧)位于锅炉喷氨层垂直烟道,脱硝出口4套(1号炉A、B侧,2号炉A、B侧)位于脱硝催化剂末端垂直烟道,脱硝CEMS机柜分别布置于1、2号锅炉脱硝CEMS站房内。
脱硫系统CEMS设备为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设备。包括:脱硫入口2套(1号炉、2号炉)位于引风机出口水平烟道、脱硫出口2套(1号炉、2号炉)位于脱硫塔出口水平烟道,脱硫CEMS机柜分别置于1、2号锅炉脱硫CEMS站房内。
脱硝精准喷氨系统CEMS设备为北京雪迪龙公司设备。包括:脱硝出口前2套(1号炉A、B侧)位于脱硝催化剂末端垂直烟道,脱硝精准喷氨CEMS机柜布置于1号锅炉脱硝精准喷氨CEMS站房内。
本次招标范围为西宁发电 脱硫、脱硝、精准喷氨共14套CEMS设备和附属设备委托运营工作。
1.1.2其他条件
驻场员工宿舍,维护用水、用电由委托方免费提供,仅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和宿舍房间,从接引点至作业现场设施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及房间里面的设施均由受托方承担,委托方提供的设备配件详见合同及技术条款。
1.1.3交通条件
本项目地点位于青海省湟中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西区,东南距湟中县城10km、西北距湟源县城约23km,东距西宁市约35km。园区内二级公路多(巴)鲁(沙尔)公路南北横穿工业区,与109国道丹(东)拉(萨)公路和103省道西(宁)扎(麻隆)公路及西(宁)湟(源)一级公路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1.2.1.1主要包括西宁发电 脱硫、脱硝、精准喷氨14套CEMS设备和附属设备的运行、保养和维护;3个月一次的手动对比监测和校准的配合;每月向环保部门报送环保相关设施运行状况报告;站房的清洁;仪器档案文件管理等主要工作。
其它完成脱硫、脱硝、精准喷氨CEMS设备和附属设备运营所需的必须工作及委托方未考虑到的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
1.2.3.2服务期限:计划2025年02月01日-2028年01月31日,总服务工期36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委托方通知的时间为准,总服务期限不变。
1.3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运维单位备案登记表。
1.4.2联合体投标、转让、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3主要人员资格
项目运维人员(至少两人)均须提供国家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环境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合格证(连续自动监测(气))或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核发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考核合格证书(自动监控(气)运行工)。
1.4.4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承担过1个及以上烟气CEMS环保在线设备运维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工作内容等)。
1.6现场踏勘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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