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武口河湾50MW与玻璃滩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升压站勘察、设计、地形图测绘;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设备监造等;进站道路、场坪、围墙、大门及标识墙、站区绿化、站内围栏、室内外给排水工程、防雷接地工程;预制舱基础、电气设备基础、给排水设备基础、电缆沟、站内道路等所有土建工作;升压站内所有设备的安装、试验、检测、单体调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含电网公司方案评审、调度通信设备省调及地调接入服务等)、工程过程中的协调、质监及电网手续办理、标识牌制作及安装等;10kV备用电源的永久、临时征占地,设计、路径选择、采购、施工、报装、送电及手续等所有工作;外网专线(联通/移动/电信)施工、调试、手续办理等;本标段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及补偿,除业主征地范围以外(围墙内征地由招标人负责)的用地手续办理、协调、障碍物清理及补偿、复垦;本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安全防护设施、职评等“三同时”和最终验收、交付投产、质保等;为满足本工程正常使用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施工、协调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在开展本工程工作时,所有产生的协调、赔偿、机械租赁、专家评审、材料、设备采购、安全设施配置、试验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本工程除按照住建部令【2023】第 57 号文《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土建抽检试验和并网后的宽频振荡风险评估、场站建模和模型验证、电能质量测试、有功/无功控制能力测试、一次调频入网检测、故障穿越能力、电压及频率适应能力验证试验外,其他试验均包含在本标段内。
2) 大武口榆树沟6.7MW分散式风电项目35kV开关站工程:
开关站勘察、设计、地形图测绘;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设备监造等;进站道路、场坪、围墙、大门及标识墙、站区绿化、站内围栏、室内外给排水工程、防雷接地工程;预制舱基础、电气设备基础、给排水设备基础、电缆沟、站内道路等所有土建工作;开关站内所有设备的安装、试验、检测、单体调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含电网公司方案评审、调度通信设备省调及地调接入服务等)、工程过程中的协调、质监及电网手续办理、标识牌制作及安装等;10kV备用电源的永久、临时征占地,设计、路径选择、采购、施工、报装、送电及手续等所有工作;外网专线(联通/移动/电信)施工、调试、手续办理等;本标段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及补偿,除业主征地范围以外(围墙内征地由招标人负责)的用地手续办理、协调、障碍物清理及补偿、复垦;本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安全防护设施、职评等“三同时”和最终验收、交付投产、质保等;为满足本工程正常使用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施工、协调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在开展本工程工作时,所有产生的协调、赔偿、机械租赁、专家评审、材料、设备采购、安全设施配置、试验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本工程除按照住建部令【2023】第 57 号文《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土建抽检试验和并网后的宽频振荡风险评估、场站建模和模型验证、电能质量测试、有功/无功控制能力测试、一次调频入网检测、故障穿越能力、电压及频率适应能力验证试验外,其他试验均包含在本标段内。
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技术规范及要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具备倒送电条件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竣工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开工至竣工总工期为 375日历日,以上时间节点暂定,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约期内相对工期及总工期保持不变。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根据所承担专业内容,应同时具有如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EPC或升压站PC总承包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为PC总承包工程业绩,则须同时提供本次拟作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业绩:设计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设计业绩;
2)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等证明文件。
3.项目经理要求:(1)现场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需在使用有效期内,个人签名处需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设总资格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设总须为本单位人员。
4.安全要求:(1)投标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2)投标单位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未被列入政府安监系统、 电力EHS黑名单中。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须明确牵头方,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截图。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款的约定,为履行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两个具有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承担的专业内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予以明确,根据协议规定承担某一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相关投标均无效。
(8)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或者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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