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或材料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给煤机 |
10~130t/h(暂定)
|
台套 |
12 |
#1机组电子式称重给煤机埋件为2025年6月,给煤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为2025年12月,#2机组交货期顺延2个月(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为准)。 |
招标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
|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给煤机埋件为2025年6月,给煤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为2025年12月,#2机组交货期顺延2个月(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为准)。
2.4 交货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日月湖街道郭张庄村 永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厂址处。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附营业执照及第三方出具的制造商证明)。
3.2资格要求2:自2015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台套国内单机容量66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电子式称重给煤机投运业绩和投运证明材料(不含改造)。(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要求的合同首页、签字页、关键页等材料。)
3.3资格要求3: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资格门槛要求的业绩均以“机组”为准,“1台套”为1台机组对应的设备,视为一个业绩。1个符合要求的合同中,若含两台机组的设备,则视为2个业绩,以此类推,如发现业绩有失实际情况,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评分标准及商务技术要求规定有错误或有异议,欢迎在开标前联系项目经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8月15日09:00:00到2024年8月26日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