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31江华香草源至水口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改审(202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华湘水路桥 ,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资金和江华县政府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起点江华县香草源河口与香草源景区公路交叉口,顺接规划S231蓝山县新圩镇至江华县水口镇省道路网工程项目(原X081,桩号:K63+500;原S231桩号:K101+467),终点止于水口镇高滩村水口大桥,与S349(S349桩号:K43+754;原S231桩号:K139+447)以平面交叉相接,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香草河口、庙子源村、欧菜坪村、湘江乡、桐冲口村、山门村、水口镇高滩村;主线全长25.057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局部困难路段30公里/小时)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8.5米,路面宽7.0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Ⅰ或Ⅱ)级。现对该项目KO+000-K7+700、K8+500-K19+100、K20+000-K25+067三个路段(含断链),共23.357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K7+700-K8+500、K19+100-K20+000两路段,共1.7公里,路线平纵面指标难以满足二级公路技术标准,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30公里/小时(桩号范围)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房建、机电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咨询服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Km) |
招标范围 |
/ |
K0+000-K25+067 |
25.057 (含断链) |
S231江华香草源至水口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造价控制(过程计量审核、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价款审核、工程索赔审核、现场签证审核、材料设备询价和核价等);交工结算审核、配合委托人对接完成内部审计、政府部门审计;配合委托人完成竣工决算编制及审核;以及协助委托人完成日常商务管理等与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有关的所有工作。 检查开工预付款和材料、设备预付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预付、扣回。 检查工程价款计量、支付是否真实、合规,是否严格按合同条款和实际完成情况办理,有无超计量支付工程款;工程量收方及结算手续是否齐全完备;工程计价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规定,有无套高计价问题;有无超合同、未签合同付款情况。 检查是否存在随意变更、恶意变更,损害国家利益问题;是否存在不按变更程序报批,未批先建、管理混乱造成工程造价失控问题;是否存在隐瞒工程造价和因设计变更造成损失浪费问题;工程设计变更是否真实、合理,是否进行经济技术方案比较;合同变更及工程设计变更有无存在低价中标高价调标问题,变更工程数量及金额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是否准确、完整;批复的新增子目单价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设计单位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存在勘察设计工作不到位、不合规问题;勘察设计是否存在设计错漏问题;监理人员勾结承包商弄虚作假,虚增变更工程量问题。 检查设备、材料等是否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采购,有无违规采购、无合同无计划采购,采购的物资种类、质量、数量与采购计划是否相符;设备、材料采购及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检查质量保证金等是否按合同约定扣留,扣留比例、金额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 检查工程索赔申请及批复是否按合同条款规定进行,程序是否合规,延长工期及有关索赔费用的计算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是否严格按照各自的责任进行区分,是否准确、合理。 |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生效起至项目完成竣工结算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1个及以上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公路工程建安费不低于人民币2.61亿元)造价咨询服务(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成果证明关键页,提供合同的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提供成果证明的以成果证明时间为准)业绩。拟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5.2 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2024年8月 15 日9 时 0 分至2024年9月 5 日9 时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永州市 网(以下简称:“ ”,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永州市 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 月 5 日 9 时 3 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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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xz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