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是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电解水生产绿氢,并将煤化工生产中产生的二氧化碳同绿氢转化为绿色甲醇。该项目属于新建工程,建设规模为下穿浩吉铁路涉铁工程及相关预留、配套工程。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新能源风光发电单元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共计32回,采用一处集中下穿方式穿越浩吉铁路。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集电线路跨越浩吉铁路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详见技术附件2-1工作范围。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60个日历日。
2.4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境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或以上资质;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5资格要求5: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单位“承揽的项目内容”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且须具备各自“承揽项目内容”所需的资质。
备注:(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8月16日 10:00至2024年8月26日 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8月16日 10:00至2024年8月28日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