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江苏各风电场项目更新升级工程节地报告用地预审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5个项目分别为:江苏如东风电特许权二期项目更新升级工程、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扩建工程更新升级工程、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扩建项目更新升级工程、如东风电项目三期(150兆瓦)工程更新升级工程、启东东元风电场项目更新升级工程。招标人在定标后将使用该5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江苏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如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启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分别签订3份服务合同。更新升级机组范围:启东市、如东县及通州湾境内的154台单机容量为1.5MW的GE老旧机组(风机坐标详见附件)及本次新建设选址的三座升压站,按微观选址成果予以更新升级机位。项目接入系统批复尚未取得。
2.1.2招标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完成江苏如东风电特许权二期项目、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扩建工程、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扩建项目、如东风电项目三期(150兆瓦)工程、江苏启东东元风电场项目等五个项目,已列入改造升级范围的154台单机容量为1.5MW的老旧机组(风机坐标详见附件),及本次新建设选址的三座升压站用地预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测定界、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选址论证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需要开展的专题工作,最终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复并向采购人提供所有相关的技术资料。
本采购标的的服务范围为:江苏如东风电特许权二期项目更新升级工程等五个项目用地预审咨询服务项目,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材料收集。
2.现场踏勘调查。
3.在该五个项目的334台风机中,排除各类红线,排除海域部分风机,提供筛选风机建议,提供机位微调方案(避让红线)建议。
4.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目前土地性质、红线状况、土地证持有情况,抵押情况,要求符合率90%。
5.勘测定界(明确红线范围、勘测图比例不低于1:500,定界方案由招标人按整体前期工作要求确定)。
6.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
专章要求满足《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南(试行)》对专章的编制和审查要求,按照预审层级,通过对应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论证。
7.选址论证。
8.相关协调费,资料收集费用等,评审会议、会务组织及相关费用。
9.材料组卷。
10.各级审查、审批。
投标人自行踏勘、查阅政府材料,依据风机用地性质、海堤性质确定项目服务方案。如:确有需要,依据不同海堤性质,分别编制报告并分别评审,向不同的审批单位申报。由此产生的调查、资料提取、报告编制、会务等费用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3计划服务期:整个服务工期按招标人相关前期工作审批情况推进,暂定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其中:
1.江苏如东风电特许权二期项目、江苏启东东元风电场项目、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扩建工程、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扩建项目暂定为:
合同签订25天内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前期材料收集、现场踏勘调查、勘测定界相关工作。
合同签订45天内完成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
合同签订60日内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后30日内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通过对应职能自然资源局、规划局审查)
2.如东风电项目三期(150兆瓦)工程项目因运行期未满15年,相关服务期限预计延后至2025年9月完成(具体日期根据招标人前期进度另行确定)。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电项目用地预审方案编制或用地预审报批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风电项目用地预审方案编制或用地预审报批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