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准东电厂智慧发电示范建设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准东电厂(以下简称准东电厂)现投运两台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汽轮发电机组。厂址位于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井产业园准东大道57号。本期项目充分利用一期项目建设成果,借助已搭建的技术平台、约定的数据标准规范和相关设施资源对智慧电厂深化应用进行扩展和完善,同时保持技术路线和数据标准统一与传承,完成满足电厂生产控制寻优相关业务的规划设计咨询与安装调试优化。本项目涵盖智能装备和基础设施、智慧发电平台、智慧管理平台、咨询规划设计四个部分。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锅炉燃烧优化测量、基于三维模型的智慧间冷塔、变压器健康状况评估、励磁回路热成像监测、炉内受热面无人机监测、飞灰含量和煤质低位发热量软测量、生产运行监盘、煤场检测、精准灭火等内容以及配套的基础设施、智能装备以及相关系统的专业调试与工程施工等内容。
工期:签订合同后270天,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智慧电厂或智能发电或智能控制建设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甲方财务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