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
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B2标段
缺陷修复标段二工程【重新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 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B2标段,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缺陷修复标段二工程【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CNCEC-ZHXJJ-2-DGGSJKD-2024008)。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CNCEC-ZHXJJ-2-DGGSJKD-2024008/01
标段(包)名称:中化学交建集团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工程B2标段-缺陷修复标段二工程-标段包01【重新招标】
招标内容及范围:K2942+200-K2951+040 段(黄掌中桥-万安互通) 边坡冲毁回填土、人字形骨架补复、人工清理淤泥、水沟修复、护面墙、隔离栅修复
2.2 计划工期: 以合同约定为准
2.3 建设
2.5 其他:
是否需要使用CA:是。 1本次招标文件仅在中国化学 ( http://bid.cncecyc.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2招标 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转账时备注:大广高速B2标项目缺陷修复标段二工程标书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国化学 已注册合格分包商单位; 3.1.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3.1.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要求:投入的管理人员须满足施工管理配置需求,具备足够的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其雇佣的作业人员与投标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同时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投标书承诺,配置人员履约期间一直在岗。 3.1.4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经营相关业务半年以上,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1.5具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是指:对数家公司存在着控股或参股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虽然没有股权关系,但是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或者数家公司虽然没有股权关系,法定代表人也不为同一人,但是通过合同安排能够对相关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 3.1.6投标人需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同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的多个包件时,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如出现两个或多个包件排名第一时,投标人选择一个包件,其他包件根据排名由招标人确定。 3.1.9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 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分包商名单”、“不合格分包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分包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