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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2024年智能包裹柜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业主2024年智能包裹柜项目招标公告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

业主2024年智能包裹柜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2024年智能包裹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    项目名称:业主2024年智能包裹柜项目

2、    招标编号:XZJ244-067-K

3、    项目概述:本项目选取一位中标人

4、    招标内容:全区采购智能包裹柜138组,具体为:乌鲁木齐 20组、奎屯 10组、哈密 8组、克州 5组、伊犁 30组、喀什 50组、和田 15组。采用“框架协议+采购订单”模式,预算单价1.5万元,采购预算207万元。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具体数量以采购订单下单的数量为准。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附承诺书);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网站(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附承诺书);

(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附承诺书);

(6)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至今智能包裹柜建设成功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甲方指定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用于邮政支付资金的回款账户(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投标人须在“”(网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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