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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设备采购Ⅱ标段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1     浏览: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 株洲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设备采购Ⅱ标段招标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
  一、招标条件

本 株洲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设备采购Ⅱ标段招标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株洲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施工合同I标包括陈埠港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新屋街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2.2招标范围

(1)本次采购范围为陈埠港子项设备采购。采购内容为株洲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陈埠港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子项箱涵工程、调蓄池工程的设备采购。

(2)招标设备的二次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交验、进场前的第三方检测、现场合同执行配合、安装交底及指导、调试(单机和联动)、数据接入平台、试运行、验收试验指导、参加并配合验收、质保服务等。

(3)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正版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源程序和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4)招标设备的安装将由其他承包人(施工单位)完成,本项目卖方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交底及指导,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

(5)对招标人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以及执行合同时的其它相关服务。

2.3交货要求

(1)交货方式:分批次交货,工地落地交货,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设备的卸车及卸车安全责任。

(2)交货时间:供货期为6个月,首批设备计划供货时间为2024年10月(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后续设备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0天内完成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拟投标产品制造商或集成供应商;

(2)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2年亏损,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4)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年8月21日15时整至2024年8月28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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