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宁东二期4号机组湿式除尘器烟道及烟囱防垮塌治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二期)2×660MW机组,两台机组投产日期分别为2017年8月,2017年12月。电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厂址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现厂址区域土地荒芜,植被稀疏,沙化严重。地势较高,地形平坦、开阔。厂址东为规划的东马公路,西为已建的磁马公路,距红柳煤矿约1.5km、距石槽村矿区约16km,运输方便,交通便利。
宁东二期#4机组脱硫塔湿式除尘器原烟气烟温130℃、出口烟道烟温48℃,防腐层为玻璃鳞片涂层,机组投运后检查发现防腐层腐蚀损毁、龟裂、空鼓、起壳等,造成烟道、烟囱本体及湿除集水槽腐蚀,现需更换新的防腐层;膨胀节渗漏严重,现需对膨胀节及伸缩缝进行处理,以保证安全有效长期运行。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
负责#4机组脱硫塔湿式除尘器原烟道、净烟道、烟囱内及湿除集水槽表面损伤及脱落的橡胶内衬及玻璃鳞片拆除后更换为板甲防腐体系,净烟道膨胀节伸缩缝处理的施工和验收,并提供相应技术资料及售后服务等;垃圾清运至指定区域;本次施工涉及的烟道内部所有脚手架包含在该施工范围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完成所有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脱硫吸收塔防腐施工或烟囱烟道内壁防腐施工或湿式静电除尘器内壁防腐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7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