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工程保险 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以冀水审[2024]140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水投(邢台)水利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工程保险(二次)
2.2项目概况:野沟门水库由拦河坝、副坝、电站厂房及宋家庄川分洪隧洞组成。拦河坝位于现状坝下游侧约21米,副坝位于拦河坝上游约750米库区左侧垭口处。电站厂房采用坝后式,布置于电站坝段下游左岸现状水文站位置。宋家庄川分洪隧洞总长7668米,进水口位于拦河坝上游左岸约2.6公里处,出水口位于白马河东石善村。拦河坝、副坝均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河床中间位置布置3孔溢流表孔,溢流表孔左侧布置2孔泄洪底孔和电站坝段,河床两侧布置非溢流坝段。拦河坝坝顶长405米,坝顶高程426.5米,最大坝高69.5米;副坝坝顶长260米,坝顶高程427.7米,最大坝高24米。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拦河坝、副坝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设防
2.3招标内容: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工程保险,主要内容包括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进行投保建筑安装工程的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意外伤害险
2.4标段划分:无
2.5服务期限:自主体工程签发开工令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作为唯一竞标投标单位;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1.4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牵头人应对招标人负总责。(2)联合体各方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签字盖章、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事宜。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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