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承飞航空特种设备 《海上倒罐加油系统研究》技术开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上海承飞航空特种设备 《海上倒罐加油系统研究》技术开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2404EC4),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海上倒罐加油系统的研制的技术需求,进行方案设计以及完成4套海上倒罐加油系统样机研制,分别为具有倒罐功能的样机1套、具有倒罐+定量定速加注功能的样机1套、具有倒罐+应急加油功能的样机1套、具有倒罐+应急加油+定量定速加注功能的样机1套,并配合我方完成样机试验,船级社资质认证,和样机试用跟踪及优化整改。
交货
交货期:2024年12月完成交付,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按节点交付。
最高限价: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7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具有所投技术的开发设计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设计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事故(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7)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8)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9)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10)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本次招标,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