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吐鲁番风电公司吐鲁番市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第三方工程检测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8-3-25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新疆公司吐鲁番风电公司吐鲁番市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第三方工程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规模:华能吐鲁番市100万千瓦风电项目。
2.3 项目概况:华能吐鲁番市10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根据项目选址风场在9个片区内建设,拟建设1座220kV升压站、3座110kV升压站、配套建设100MW/200MWh的储能。
2.4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毕(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项目主体工程于2024年08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投产发电,具体服务期按照项目推进建设进度调整)。
2.5 招标范围:华能新疆公司吐鲁番风电公司吐鲁番市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第三方工程检测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结构、土建工程建筑物的材料试验,成品、半成品监测、检验等工作。包含全部施工工程以及前期和附属工程涉及的试验检测。需现场检测的项目,如回填土等由检测单位进行现场检测,其他原材料、半成品由施工单位送样,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检测单位按相关要求及时出具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和授权人签字批准,并加盖检测机构试验报告专用章、计量认证标志专用章,对报告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参加质量监督检查、技术监督、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2.6 本次招标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招标结果及合同生效条件如下:
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华能集团 投资决策;
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招标结果未达到生效条件,投标人产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 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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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