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湟水民和段河道治理工程(店子村至团结村)
标段一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湟水民和段河道治理工程(店子村至团结村)标段一已由海东市水务局以东水(2023)4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 并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2951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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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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